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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云区:执法必严 保护母亲河

发布时间:2018/07/10|来源:白云区生态局|专栏:商务诚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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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云区生态局近期对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刘庄村中坝组143号的洗涤厂开展执法检查,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运行,生产现场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,无环保处理设施,生产时产生的烟气直接排放。

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根据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办法》,白云区生态局现场对该厂下达了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》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。该洗涤厂拒不执行立即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,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,依法对该洗涤厂予以关停,并按程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。

上半年,区生态局严查水环境敏感区域,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。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安全监管工作,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,严厉打击偷排、擅自停用设施、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。对存在环境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下达了执法通知书,责令其立限产、停产、限期整改。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人(次),出动车辆211余台(次),检查企业178家(次),对辖区内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排查、整治,目前涉水案件立案6起,共处罚款50万元,关停1家,其中2家已经移交白云区公安分局立案处理。